包融媒

官方移动发布平台

听新闻

电动自行车新规即将实施!

包融媒

2025-08-26 16:44

9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也将同步启动。

  

  你的电动自行车符合要求吗?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仅限于电动自行车,不包括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以及其他三轮、四轮电动车,且办理登记和取得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电动自行车号牌分为正式号牌(绿色)和过渡期通行号牌(白色),其中过渡期通行号牌有效期为五年。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之前已办理包头市本地绿色和白色号牌的继续有效,无须重新登记。

  在登记上牌时间方面,2025年9月1日起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车主,须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服务点申请登记;2025年9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应自9月1日起三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上牌目前采取线下办理方式,设置了多个固定上牌网点,分布在城区各交管大队和旗县区公安局交管大队、部分社会服务网点及具备带牌销售资格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车主需携带相关材料,将电动自行车骑至登记上牌服务网点,现场交验车辆,经工作人员审核、查验合格后,予以登记上牌。

  关于上牌所需材料,不同时期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有所区别。2025年9月1日起购买的新电动自行车,车主需提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其他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买卖双方签订的《双向告知承诺书》,若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2025年9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需提交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源凭证、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委托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明;若无法提供发票、合格证,须提交所有人本人出具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个人承诺书》。

  此外,《条例》明确了不予办理登记的情形,包括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信息不全、有误或无效;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明与实际电动自行车不符;属于拼装车,或者改变电动机、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部件;整车编码、电动机编码缺失或者无法辨认;属于被盗抢车辆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登记上牌业务将继续免费办

  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难以直观区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其实二者在定义、技术参数及管理要求上有着明确界限,具体可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及凭证来辨别。

电动摩托车的定义及分类(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为:电动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千米/小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000瓦;电动普通摩托车,最大设计时速大于50千米/小时,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400瓦。

电动自行车的定义及技术要求(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为,最高设计时速不应超过25千米/小时。

  整车质量:使用铅酸蓄电池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63公斤;其他类型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公斤。

  脚踏骑行装置:使用电动助力功能的需具有脚踏骑行装置;仅具有电驱动功能的,可设置也可不设置脚踏骑行装置。

  由于外观上难以直接区分,最简便的方法是向商家索要车辆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会明确标注车辆类型,标注为“电动摩托车”的,属于机动车,驾驶时需要驾驶证;标注为“电动自行车”的,无须驾驶证即可驾驶。

  值得注意的是,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导致近期考取摩托车驾驶资格的需求增加,交管支队自我加压、调配优势警力增加摩托车考试单场考试量和考试场次,每个工作日科目一考试计划由过去的480人每天增加至660人每天,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由过去的60人每天增加至80人每天,摩托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由过去的每周6场考试增加至每周18场考试。

  电动摩托车驾驶证与普通摩托车驾驶证考取方式一致,大致分为三步:第一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车管所考务中心或就近的车管分所办理体检和报名业务;第二步:报名成功后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预约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第三步:预约成功后按时参加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即可领取驾驶证。

据了解,包头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65万辆,自2021年起我市就开始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累计上牌达43万辆。根据《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将继续实行免费办理的政策。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采取线下办理方式,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首批共设立公安交管登记服务网点12个,社会代办网点1个,带牌销售服务点40个。主要分布在城区各交管大队和旗县区公安局交管大队、部分社会服务网点及具备带牌销售资格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车主需携带相关材料,将电动自行车骑至登记上牌服务网点,现场交验车辆,经工作人员审核、查验合格后,予以登记上牌。

  包头交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办理上牌手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在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代办上牌为名,收取额外费用或搭售保险等产品,如有发现,市民可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副大队长郝铖杰介绍,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规范包头市电动自行车管理,为市民创造更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梁晶晶;编辑:李宁宁;校对∶刘勇如;一审:尤允庆;二审:刘璟;三审:梁学东

webwxgetmsgimg

留个言再走呗...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