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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中院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解读与实务应用专题普法宣传讲座

2025-05-20 11:06

5月20日,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正式实施。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法观视界·鹿法论坛”第五期专题讲座暨《民营经济促进法》解读与实务应用专题普法宣传讲座。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激发市场活力的中坚力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民营经济贡献了我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因此,《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出台在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宣传讲座上,包头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董婷婷结合实际案例,深入解读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及实践意义,同时就如何通过法治化手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与现场人员互动探讨,助力民营企业行稳致远。

“《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其中在招投标、融资领域等设置的反歧视条款和创新激励条款,以立法形式使我们同国企、外企一样,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内蒙古骑士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李靖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既是民营企业干事创业的“保护伞”,也是合规发展的“戒尺”,督促我们不断完善合规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包头市包运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文说:“《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对我们的支持由过去的‘运动式帮扶’升级为‘法治化护航’,有力提振了我们民营企业的信心和安全感。”

记者了解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围绕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包头中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宋博表示,本次讲座不仅是对法律实施的提前预热,更能帮助大家第一时间准确把握政策法规的精髓,为民营企业经营、创新发展提供参考,为包头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全市两级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近百位民营企业家代表现场参加活动。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嘉伟;编辑:王玮琦;一审:王雪仙;二审:张群群;三审: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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